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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口化妆品注册授权书公证指导

发布:2022-09-26 15:27,更新:2024-04-25 15:00

上海进口化妆品注册授权书公证指导


进口化妆品的授权书是申请进口化妆品操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们授权或接受授权之前,**先了解注意事项。


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中提到的授权书要经授权人签字,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授权书应由化妆品公司生产企业和进口化妆品备案境内主要责任人双方共同发展签署后进行相关公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译文公证。


委托书应当由申请人和中国境内负责申报的单位共同签署,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提交国家局提交备案。 申请授权委托书是正式申请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准的前提,没有申请授权委托书的话会导致后续工作无法开展。


授权书应包括内容:

1、授权单位名称。

2、进口化妆品备案负责人姓名。

3、授权有效期。

4、所授权的产品服务范围、授权管理权限等。

5、授权权限包括委托国内进口化妆品备案负责人代为申报,也可以包括代理化妆品生产企业盖章确认申报资料。

6、提交委托书正本(包括中文译本)。


CIO合规保证组织特别提醒:

1、进口化妆品备案国内负责人授权书在国内公证时,除了授权书本身的要求外,还应根据当地公证处的具体要求准备其他材料。

2、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境外化妆品公司生产企业,应当授权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可以作为我国境内责任人,负责管理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服务质量信息安全教育责任。


为此,CIO合规保证组织推出了“进口化妆品注册——授权书公证指导及审核”服务,针对企业想要在进口化妆品方面运作的可以联系CIO小助手,我们有专家可为客户提供进口化妆品注册授权书模板,并指导如何进行公证操作,助力通过申请,开展后续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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