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黑龙江药企经营人员条件
发布时间: 2024-03-13 14:19 更新时间: 2024-11-28 15:00
黑龙江药企经营人员条件。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就需要配备一些有资质的人员,不同岗位对应的资质要求不同。可以咨询广东国健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我们会为您解答在资质、学历、工作经验等人员配备相关问题。
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而言,我们需要事先了解申领该证在人员上的要求:
1、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3、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针对不同地区和药品经营类型,在人员配备上会有一定差异,联系国健客服了解您的当地的要求,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其他新闻
- 吉林药企药品销售人员要求 2024-11-28
- 辽宁药企药店人员要求 2024-11-28
- 天津化妆品注册流程解析:轻松了解如何注册自己的化妆品品牌 2024-11-28
- 药店广告宣传合规培训 2024-11-28
- 上海生产防晒霜许可证怎么办 2024-11-28
- 黑龙江生产防晒霜办许可咨询 2024-11-28
- 吉林生产防晒霜如何办许可证 2024-11-28
- 辽宁生产防晒霜怎么办许可证 2024-11-28
- 上海进口化妆品样品鉴定服务 2024-11-28
- 吉林化妆品样品检测介绍 2024-11-28
- 黑龙江化妆品样品检验指导 2024-11-28
- 辽宁化妆品样品检测服务 2024-11-28
- 江苏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全解析,快速申请成功 2024-11-28
- 上海医疗器械注册说明书模板 2024-11-28
- 黑龙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说明书写法 2024-11-28
联系方式
- 电 话:4000030818
- 咨询顾问:国健医药
- 手 机:13925117500
- 微 信:13925117500